日前,浙江文交所發行了一款名為“和田籽玉名家作品組合產權”的新品,最低認購金額僅2萬元。國內不少文交所也有意逐流而動,將藝術品打包成組合產權,接受投資者認購。
一兩年前,全國多家文交所推出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將藝術品權益拆分后公開交易,因引發大量爭議,不少投資者虧損嚴重,最終被叫停。在業內人士看來,此番組合產權,更像是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2.0版本。如此動人的“錢”景,究竟是引領投資風潮,還是暗藏“雷區”?理財專家提醒,藝術品投資涉及環節眾多,變數極大,對普通人而言,“份額化”投資藝術品不要說控制風險,連哪里會冒出風險,都是個未知數。
“押寶”升值空間
去年7月,由深圳杏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在陜西文交所發售的李苦禪國畫作品投資組合產權正式清盤結算。由《秋味圖》、《漁鷹圖》和《柳塘三鯰圖》三幅作品組成的組合產權產品,最長管理期限是兩年,但在90天的運營期后就以拍賣方式售出,回報率達8%,折算成年化收益率為32.4%,一舉創下當時國內藝術品投資組合產權收益的新高。相比15%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實際收益率翻了一倍。張大千、林風眠等大師的作品,也相繼成為藝術品組合產權的標的物。
浙江文交所此次發行的“和田籽玉名家作品組合產權”,投資規模500萬元,資產管理人杭州方圓玉石文化交流中心主動認購100萬,剩下的400萬面向文交所會員,最低認購金額僅為2萬元。
招募說明書顯示,這一項目涉及12塊和田籽料,由黃罕勇、崔磊、鄒作志等國內美術大師雕刻完成,每件底價在30到90萬元不等。浙江文交所副總經理劉波透露,目前的認購情況很好,基本能在兩周內完成。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的文交所已發行數十款組合產權產品。
那么,究竟什么是“組合產權”?業內人士概括說,用藝術品作為抵押物,向投資者借款,收益率就是投資者的借款利率,這是所謂“組合產權”、“份額化交易”的實質。藝術品組合產權通過管理人對藝術品的運營、宣傳、策展和出售及其他服務,期望達到藝術品保值、增值的目的。通常情況下,藝術品組合產權是多個藝術品的組合,且設定存續期進行運作,包括邀請知名收藏家購買、請評論家提煉藝術價值、對藝術家進行宣傳等多種方式。
陜西文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很少有銀行愿意給藝術品作抵押貸款,交給典當行又貸不到多少錢,組合產權的出現,提供了一種藝術品變現方式的新模式,也為民間富余資金提供了一個保值增值的新通道。
環節多,變數大
乍看之下,組合產權便于藝術品與資本對接,又豐富了投資者的理財選擇,不失為一個好選擇。但業內人士指出,藝術品不同于外匯、股票、基金等常規金融產品,其中隱含的變數頗多,變現更非易事。
劉波介紹說,“和田籽玉名家作品組合產權”為保證收益率,項目方將向浙江文交所提供價值數百萬的和田玉作品作為抵押。打包組合的12塊和田玉會通過展賣、拍賣等方式退出。劉波表示,這款產品的項目方擁有20年的和田玉運營經驗,因為業務量增大、盤活資金的需求,希望通過組合產權來融資變現。
目前,隨著藝術品拍賣市場的成本逐漸高企,涉及的傭金較多,許多藝術品投資公司都希望與文交所合作,通過組合產權將藝術品金融化,回籠流動資金。
但業內人士指出,藝術品能否保證收益,“完全要靠行情吃飯”。由于藝術品投資并不具備很強的流動性,一旦大環境不景氣,就容易遭遇變現難題。
北京邦文當代藝術投資有限公司基金部總經理康旭盛在受訪時表示,公司此前多是和銀行及信托合作,但隨著銀監會加強了與藝術品有關的金融產品風險管控,在藝術品市場降溫期,更靈活的文交所平臺受到青睞。盡管如此,受到整體行情波動的影響,目前市場上通行的組合產權產品,規模都在數百萬元左右,而且傾向于選擇名家作品或玉石之類的稀缺資源藝術品,惟恐規模過大,風險難以控制。
事實上,在國外,類似藝術品組合產權的形式早已有之。上世紀90年代末,花旗銀行、瑞士銀行、摩根大通及德意志銀行紛紛成立專門負責藝術品投資的部門,為高凈值客戶提供藝術品投資的顧問服務。不同的是,這些銀行一般會建議客戶的投資年限至少10年,以確保在此期間藝術品得到充分的展示,進一步升值。
在2005年到2007年,在佳士得、蘇富比拍賣行前負責人及華爾街財富管理人士的操盤下,十幾只藝術品投資基金將藝術品組合成一個投資標的,讓投資者購買股份。然而,這幾只“組合產權”的最低投資門檻高達25萬美元。
縱然藝術品運作的經驗豐富,國外的資本大鱷也在藝術品投資上遭遇過“滑鐵盧”。巴黎國家銀行、美國大通銀行都遭遇過20多年才能獲利,甚至虧損數百萬美元的情況。藝術品投資的“江湖”,真的可以用“波詭云譎”來形容。
高收益不好拿
從目前發行的藝術品組合產權產品來看,兩位數的預期年化收益已不鮮見,算上部分超額的浮動收益,已比藝術品信托更能“吸金”。逐步降低的認購金額限制,也為普通投資者大開方便之門。但業內人士卻說,看上去很美的組合產權,要拿高收益卻并不容易。
此前,藝術品份額化大行其道,“證券化”的道路就遭遇過質疑。北京工商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胡逾越表示,“任何證券化網上交易的產品,有個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容易標準化。任何藝術品都是個性化的產品,把個性化的產品做出標準的產品,并不合適。”
藝術品投資的獨特性,還涉及到一個問題:鑒別真偽。目前,藝術品主要依靠人為鑒定,難保不發生差錯。一旦選擇的藝術品標的物是贗品,投資可能血本無歸。此前李苦禪國畫作品投資組合之所以大獲成功,一大原因即是作品產權清晰,所有權無任何權利限制,且經過李苦禪之子李燕親自鑒定,并由權威機構評估為真跡。為避免投資贗品,不少公司在設計產品時會盡量尋找有多次拍賣記錄的藝術品,但矛盾的是,這樣的藝術品升值空間相對有限,投資收益也難免受到影響。
此外,雖然認購門檻逐步降低,但藝術品投資對普通公眾的限制仍在。上海文交所在推出“藝術品組合產權產品”時即強調過“不拆細、不連續、不向社會公眾發售”的原則。“不拆細”指的是交易之后不能再拆分轉賣給其他買家,“不連續”針對競價而言,而不向社會公眾發售,則意味著藝術品理財的大門,只對文交所的會員開放,而會員的準入門檻,定在1000萬元人民幣。這些原則杜絕了資本投機的可能,更大程度上維護了投資者的權益,但對尚在藝術品投資門外的普通公眾而言,無形中制造了難題。
用藝術品作為抵押物,向投資者借款,收益率就是投資者的借款利率,這是所謂“組合產權”、“份額化交易”的實質。
在國外,類似藝術品組合產權的形式早已有之。不同的是,銀行一般會建議客戶的投資年限至少10年,以確保在此期間藝術品得到充分的展示,進一步升值。
一兩年前,全國多家文交所推出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將藝術品權益拆分后公開交易,因引發大量爭議,不少投資者虧損嚴重,最終被叫停。在業內人士看來,此番組合產權,更像是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2.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