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臺灣藝術品交易起步之時就曾面臨真贗難題。“保真”既是收藏家和買家的共同期待,也是拍賣公司、古董商、畫廊應當負有的責任。作為臺灣知名收藏團體清玩雅集的發起人,徐政夫不久前在2013年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國際論壇上,從五個方面介紹了臺灣地區藝術品交易保真的經驗并提出建議。
瑕疵擔保簡單說就是保真。保真這兩個字是收藏家和買家共同的期待,也是拍賣公司、古董商、畫廊應當負有的責任。20多年前,我開始參加古董工作就遇到保真的問題。在擔任古董店總經理時,我所想的是如何解決保真的問題。
當時的方法是學習英國蘇富比[微博]、佳士得[微博]的方式,明碼標價,而不是看什么人開什么價,或者作些模糊說明。每一件東西一定把年代、尺寸寫好,價格標出來,這樣才能擴大經營。當時古董店的面積在2000平方米,有將近8000件至1萬件東西,分門別類有許多品種,如瓷器、雜項、玉器、翡翠、書畫,這么多品種,我們便委托他人做銷售。因為明碼標價,即便老板不在,生意可以照做。多年之后,我們認為“寒舍”這個方式效果不錯。今天在海內外很多人講到“寒舍”的時候,會說“寒舍”東西比較貴,為什么貴?因為保真,同時建立了還不錯的品牌。
鑒定難,臺北故宮也打眼
藝術品交易,二十年前在臺灣是起步階段,有兩個問題要解決:第一個買到真品,這需要不停學習、讀書、找資料;另一個問題是,賣的時候你會發現,人家賣假的還比你賣得好、賺得多,這樣心理就不平衡,有時候很羨慕、很嫉妒,最主要是生氣,氣在哪里?他把市場做小了。有很多收藏家把大把金錢投入藝術品市場,不斷受到打擊,損失了金錢和面子,最后放棄。對很多收藏家而言,他期待一個信用、可靠、保真、對瑕疵有擔保的古董商或者拍賣行。
我碰到過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朋友買了件瓷器,后來送到蘇富比、佳士得的時候,瓷器被拒收。過去買的時候是花了大錢的,人在有錢的時候是不愿意賣東西的,在艱苦的時候遇到這種問題的打擊更大。因此他上法院告,剛好律師是我朋友,這個時候我出面來幫忙,才發現這個問題真不簡單。第一,法官說我看不懂,你們去鑒定,只要鑒定出來公正的結果,我才能據以判決,這是法官理所當然的說法。我為了這個朋友跑故宮、跑歷史博物館、跑臺灣大學,沒有一個單位肯幫你鑒定。
這個問題同樣發生在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里邊,臺灣文物里邊有國寶、一級文物、二級文物,列為博物館負有保管的責任,你可以放到故宮庫存保管,但是買賣只限于臺灣境內。這樣的條款是好事情,收藏家如果把好東西給博物館保管,他能節省很多精力,可是能不能做呢?到現在為止十多年一件沒有,為什么?誰能鑒定,誰說它是國寶,誰說真呢?
在臺灣曾經發生過,有一批臺灣交趾陶運到海外,臺北故宮檢驗認為這是老東西不能出口,制作者說:“這是我兩年前做的,根本不是100年前的。”并又做一批給故宮看。這以后,故宮不再做鑒定,免得自找麻煩。
后來臺北歷史博物館出來做鑒定。1992年和1993年幾乎每個星期鑒定一次,都是星期四。鑒定的時候,每一次都有十個貨柜的藏品,大量香港、歐洲、大陸古董,新的舊的都被拿去鑒定。為什么呢?因為臺灣規定只要超過100年什么稅都不用交,關稅也不用、進口稅也不用,所以大家不管真的假的,都希望歷史博物館蓋章,可以免稅,節省很多成本。但這個鑒定后來也不敢做了。現在,所有文物進出臺灣幾乎沒人管,這個也是一個問題。
回到剛才買到假瓷器的事情,為了鑒定這件瓷器,我求助于瓷器鑒定專家耿寶昌。耿先生一邊看瓷器一邊拍照,為了給法庭提供證明,再請耿老寫一個簡單說明:“這個東西不超過100年”。我到法院把耿老著作、所拍的照片、清楚的文件交給法院。法官看完后問:“這是誰啊?”我說:“他是大陸最著名、全世界最好的瓷器專家。”法官說他不認識。我說:“這么多書證明他是重要的。”但法官認為,他是大陸人,大陸公文要經過海協會公證、然后海協會交給海基會公證,拿到法院才能有效。跑一趟很簡單,大家也樂于幫忙,海基會也公證了,最后拿到法院,那一天最后辯論我很高興,因為我幫上了一個忙。結果替被告來法院的是被告的女兒,她上臺看了一看,就說了一句話:“鑒定的這件(瓷器)不是我賣他的。”完了,這個案子就沒有了。因為買的時候大家互相信賴,但是信任不在的時候,買賣證據也沒有了,這一句話就把所謂官司解決了,我們卻花半年到一年時間跑來跑去。
經歷這個事件后,我常常為這個問題跟幾個老專家聊天,對我很觸動。第一個專家是楊伯達。我請他到臺灣去的時候,我講玉器做假的問題,他跟我說:“人家也要生活嘛。”第二位是徐蘋芳先生,他說:“站在考古立場,中國文物很少的,玉器有多少、真的有多少,其實不多,這些做假有一個貢獻你別忘記,他們讓人家喜歡文物,只要他們不騙人有什么關系”。這句話至少把我生氣的氣消了,因為他們大量仿制,很多人接觸并喜歡上文物。只要他不說那處于哪個年代,不賣那么貴也很好。第三個是楊新,他聽到以后也覺得有道理。我問他,書畫不太懂也不知道怎么買。他說:“學書畫要臨摹,作假自古就有的,所以很有趣”。這些談話讓我覺得這個市場應該存在一部分帶有工藝品性質、介紹中國文物品性質、有學習的性質仿品出現。
法律能不能做到要求拍賣公司100%保真?我相信天使、神仙都辦不到。像我們買東西有時候動輒上百萬元的東西,經常幾天幾夜不知道怎么決定,還有我們碰到明明知道是假的,可是一拍賣拍了幾千萬元,到底我們對還是錯,這種模糊地帶,法律也沒有辦法。要求拍賣行100%保真做不到。英國拍賣行制度有很多自我保護條款,但是也有開放的部分,涉及到買家的責任。
保真不易,五條經驗或有效
臺灣怎么做呢?第一,清玩雅集和聚英雅集怎么回事?這兩個會都是我發起的。為什么要成立呢?當時只有香港市場可以買東西。香港也是魚龍混雜的地方,我的想法是把這些收藏家集合起來互相學習。只要藝術品專家到臺灣,一定請專家給我們上課、講解,很多嘉賓、會員是國內專家,例如耿寶昌先生。我們這些人集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力量,我們就可以跟賣家講,這個東西我準備買,我先付訂金,我們拿到清玩雅集研究。清玩雅集因為有實力,賣東西的人不會擔心,所以清玩雅集朋友買東西比較方便,這是當時的出發點。另一個出發點,到拍賣公司買,常常發現是會員之間自己在爭,在抬價格,如果清玩雅集內部信息透明,就不會產生自己競爭的結果。這是清玩雅集成立的原因。
清玩雅集出現,我們也發現從業人員一直求真。對于陌生者進入的時候,當然最好能夠有品牌,這個在英國是有的,門口掛著古董協會會員。因此,我們找十個朋友,包括寒舍、觀想、蘇富比、佳士得,我們自己成立一個團體,每年辦一次展覽,期間有過中斷。每一成員都自我要求,不要賣假東西,這十家店比較有聲譽、生意也比較好做。也就是說古董商、拍賣公司自律,外面團隊也可以產生他律。這是第一個方法。
第二,是我自己的經驗。我從事藝術品行業快28年,我常常開玩笑,我是如假包換,如果我賣出東西假的可以找我,我很自豪說20多年來沒有人找過我。例如,這件東西我認為對的,如果耿老說這個東西可能有疑問,那我在賣的時候,告訴他耿老或馮先銘說有疑問,我認為是對的,你再研究研究。誠實告知,我認為是有幫助的。我覺得拍賣,有些東西可以寫“待考”,就像故宮一樣,很多人說這個畫不對,故宮不能改名字,就寫一個“傳”字。用這個方式,一方面讓買的人更仔細地研究,另外也盡到告知責任,這在法律上也比較站得住腳。
第三,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鑒定問題,我們中國有很多機構有鑒定設備,但是不開放。英國牛津大學都可以開放鑒定而且賺大錢,每做一件瓷器鑒定收3000港元。那我們為什么不開放鑒定?我和很多人一聊,發現有糾紛,鑒定結果有時候雙方各執一詞。中國人比較習慣服從權威,這個是我們中國的一個優點,也是一個缺點,這個缺點在哪里?外國人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但我們不管真理。傳統之外,如何找出真理?真理是證據、真理是比較、真理是科學。為什么今天這么多拍賣行業的朋友,有這么大交易額,為什么不試著組織團隊做鑒定工作?我個人投入中國書畫鑒定已經三年了,我研究書畫,要比較好的方法。我就請臺灣最有名警察局防偽專家,他做筆跡鑒定。筆跡鑒定在法律上有效,為什么中國書法不做筆跡鑒定?例如把所有齊白石真跡的筆跡作一個整理,拿其他的與這些真品的筆記做比對,比對的結果就是證據。瓷器、陶器可以做鑒定,書畫也可以做到。這個部分也許是我們將來應該走的路子。
第四,我接待過很多專家到臺灣,我會說他們失掉最好的機會。國家鑒定委員在所有博物館巡查的時候,去鑒定一級文物、二級文物時,沒有留下好的資料。如果這張畫這么重要,專家就會寫下來。流傳有序是導致今天歐洲繪畫這么貴的重要原因。而今天再不做資料,未來油畫也是問題,徐悲鴻的畫就有做假。現在很好的藝術家應該有協會建立標準檔案,你加入我的協會,你的檔案永久保存,以前辦不到,現在能辦到。將來研究者、收藏者、拍賣公司都可以用這個資料庫。這個資料庫非常急迫需要建立它。
第五,人才培養。目前中國里邊還缺一環叫經紀人,我在25年前參加拍賣,不管蘇富比、佳士得在英國、美國,我發現一進會場不會超過100人,經常三四十個人。一見面就說:“你來了。”經紀人的背后才是真正的買家。這個人才培養解決收藏家和拍賣行溝通的問題,他能幫你盡到查證、鑒定的責任。
最后,我希望拍賣協會多發金字招牌,以鼓勵的方式,讓很努力、很認真、頭發白的人得到肯定。這個招牌就會吸引好的、重要的收藏家進入拍賣行,也間接淘汰所謂做假或者假拍公司,用市場機制淘汰可能比法律界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