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某個電視節目上,一位鑒寶人帶來了“青花熱水瓶”,自稱是鄭和下西洋用過的。穿越而來的現代仿品讓專家哭笑不得。網友紛紛吐槽:“配套的青花瓷熱得快呢?”“期待戰國出土的愛瘋5代青銅器”……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藝術品收藏市場及拍賣業的迅猛發展,造假、作偽無孔不入:陶瓷、玉器、錢幣、青銅器、字畫及各類雜項都有。尤其在歷史上出產相關資源的地域,造假興盛,竟已形成產業。
面對藝術品市場造假猖獗卻沒得到有效治理的狀況,《法制日報》記者在每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都能聽到代表們要求嚴格監管藝術品市場的呼聲。
藝術品市場造假遍地開花
“古玩市場上90%以上的古董都是贗品”、“95%的人用95%的錢買了95%的贗品”。這些話并不全是危言聳聽――
以2.2億元天價拍出的“漢代玉凳”,不需專業質疑,歷史常識就能戳破造假:漢代人是席地而坐,凳子還未發明。
“金縷玉衣”造假案中,某商人自己找來一堆玉片,請文物專家串成成品,隨后又請來5位專家為這件“文物”估價24億元人民幣,以此騙取銀行貸款。
“石魯遺作風波案”里的381幅作品全是贗品,造假者為了讓這些假畫成真,曾出版過畫冊、找過國內著名書畫鑒定專家題跋、找到媒體進行大量報道,甚至還在北京舉辦過“石魯遺作研討會”。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文物藝術品交易更為活躍,成為繼金融、房地產之后的又一個重要投資對象。利益面前造假盛行,錢幣造假以古錢幣為主、書畫造假以臨摹為主、瓷器造假以做舊為主、拍賣造假以做局為主,從過去人工造假到如今高科技產業造假,甚至形成了仿制、包裝、銷售一體化的產業鏈。
據媒體報道,目前集文物仿制、運輸、銷售為一體的產業鏈條,在國內已擁有超過10萬從業者,每年收入超過百億元。另一組數據更令人咂舌:雅昌中國藝術品數據庫2012年的一項研究數據表明,在中國20個城市中有約25萬人從事藝術品制假、售假,這些制造中心至今仍非常興旺。以青銅器為例,一條流水線每天能造出成百上千件成品,幾十元的投入換來的是成百上千倍的利潤。
全國人大代表、中央文史館書畫院研究員、中國工筆畫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蕭玉田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拍賣業內一位權威人士曾私下承認,現在藝術品拍賣包括古玩,拍賣保真率不超過30%。“像漢代玉凳和金縷玉衣事件中都出現了文物專家和商人與犯罪分子勾結造假的現象,這是不應該的。很多專家一世英名,為了區區幾萬元的利益就毀了,這不僅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嚴重影響了國家形象。”蕭玉田痛心地說。
造假售假引發市場誠信危機
“經常有學生告訴我,又在什么地方發現了一幅我的畫,但一看就不是真跡。一些小拍賣行賣的假畫,模仿手法拙劣,甚至完全不像,卻也標著我的名字。找他們交涉,根本不搭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藝術研究院油畫院院長楊云飛深受其害。
楊云飛說,文化藝術市場存在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為,造成了市場誠信危機。檢測鑒定機構也是魚龍混雜,現行鑒定機制對于機構沒有明確權利和義務,缺乏追責制度。這些不規范的市場行為直接導致了收藏者對于藝術品市場的疑慮和不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與世界藝術品市場的接軌。在拍賣市場上也經常會出現贗品,這已經不是行內的秘密了。
“人們吃了假藥、假食物,中了毒馬上就可以制止,但藝術品造假,其毒素是在無形中向社會蔓延,毒害的是社會的誠信、學術的標準與審美品格的追求。”楊云飛認為,藝術品作為精神產品,是美感、情感、哲思的藝術綜合表現,如果大量假冒的、低級的文化產品充斥市場,侵害的不單是知識產權,也不僅是藝術家的物質利益和個人名譽,而是人們的價值觀與審美標準,給社會精神層面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楊云飛認為,藝術品市場造假盛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以市場利益為準繩,直接造成了藝術低俗化以及其他不健康的現象,道義責任、社會責任、文化使命乃至更加宏大的道德社會理想被淪喪為空泛的概念。他呼吁,相關政府機構以及宣傳輿論機構應積極引導,抵制藝術品的低俗和其他不良傾向。“精神層面的感染和建設應該是文化藝術市場監管的真正基石。”楊云飛說。
楊云飛的觀點得到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美術學院院長許江的認同。他表示,有人說文化消費太多,這本身也造成了制假售假的事端。“我比較反對用消費這個詞。因為文化不是用來消費而是用來欣賞的,是沖著人心去的。因此,必須要強調核心價值觀建設,尤其要強調提高全社會道德水準,要通過發現文化所包含的諸多優秀品質,形成對文化的敬意,只有這樣才會從根本上杜絕造假之風。”
修改相關法律打擊造假盛行
“藝術品必須要打假。治理古玩、文物藝術品市場的亂象,規范拍賣秩序,刻不容緩。”蕭玉田建議,文物法應有嚴厲制裁文物造假的條款,相關法律要加進嚴厲制裁文物專家和從業人員參加文物造假的行為。
“我建議進一步加強對于文化藝術市場的監管和立法工作。針對藝術品市場中存在的造假售假現象,應采取各種措施,包括立法在內,嚴厲懲處造假、制假現象,凈化文物藝術品市場。相關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楊云飛說。
此外,修改拍賣法第六十一條成為代表建議中的共識。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蕭玉田和楊云飛都指出,這條“不保真條款”實際上是給制假、售假開了綠燈,是違背誠信和市場規則的,甚至是給造假者留了法律后路。因此,這一條規定必須盡快修改。
蕭玉田還呼吁,相關政府部門,包括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要規范拍賣行的一些拍賣行為,建立行業誠信。楊云飛認為,要在藝術品鑒定方面建立起一整套制度,明確規定對所拍品鑒定真偽的責任。